發稿日期:110年5月27日
聯 絡 人:陳淑娟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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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報載疫情期間,有萬華區通報受暴兒童,遭警方接走後,當天即被送回家中,並指出原因是因疫情期間無緊急安置。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陳淑娟嚴正駁斥,任何緊急安置個案都會有家防官、社工及醫師等各界專業人士評估後,有安置或庇護需求就會立刻啟動相關程序,絕無「區域性」的差別,更不會因為是萬華區的個案而拒絕服務。陳淑娟表示,針對報載的案件,自110年5月15日起迄今接獲76件兒少保護通報,其中萬華區共4件,與警方比對後並無相關案情的通報案件。
陳淑娟說,疫情期間社工保護服務沒有停止,對於防疫或相關配套防護,社會局也特別強化社工家訪的防護設備,另外對於原已在輔導且住在社區中的個案共800餘戶,加強評估風險,依照低、中、高風險程度訂定關懷頻率,高風險案件每2日關懷一次,中、低風險則由社工評估關懷頻率,至少每2週1次,並提供社工公務手機聯繫方式供個案可以找到社工,為避免接觸或面談增加感染風險,如非必要性的家訪,會先以電話關懷或視訊訪視。陳淑娟強調,若是高風險或新通報危機案件,社工出勤訪視前,也會先了解個案TOCC及家中是否有在居家隔離的同住人等訊息,並做好防護及因應,以保護受訪的個案也同時降低社工於疫情期間訪視傳染的風險。
社會局長周榆修強調,有高度人身安全風險者,不論通案或個案、不論個案年齡、性別、身分或居住哪一區都是一致的,會有專業性的評估,如需緊急庇護安置,都會協助安置個案進行快篩,可入住緊急庇護機構。周榆修說對抗疫情與保障每個個案及社工的防疫,是唯一的目標。任何時刻發現家暴,都請通報113或110,若居家隔離身心焦慮或恐慌,可打1925免付費安心專線,疫情相關疑慮也可以通報1922專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