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有媒體報導,北市重大公共工程,今年1月光是市府自己的工程,已有34件違法,竟占所有公共工程八成。因該數據僅呈現單1月份狀況,且未就本府工程之占比予以比較,未能反映真實狀況。為使關心此議題的市民瞭解本府對職安工作的努力,特說明如下:
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第1季公告金額(100萬元)以上在建工程標案資料,本府所屬公共工程件數占本市轄內所有公共工程(包含中央及地方之機關、學校及公營事業等)之比率約55%。但因本府發包之工程多有重大工程,如捷運、橋梁、市場、社會住宅等新建或改建工程,其採購金額較高,相對工期、規模及風險亦較其他公共工程為高;以決標金額統計,本府所屬公共工程採購金額占本市轄內所有公共工程之比率約78.3%,應以此為計算基準。
而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對本市轄內公共工程皆予列管及加強勞動檢查,統計自109年1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止,依勞動檢查法予以停工處分之公共工程件次,本府工程約占66.7%;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遭移送裁處之公共工程件次,本府工程約占74.5%。是以前述工程規模及金額而言,本府工程之承攬廠商違反勞動法規比率低於78.3%,相較其他公共工程為低。
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,降低職業災害及維護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,一直都是本府所重視與關心的課題,未來仍將採行「宣導、檢查、輔導」作法及創新作為,以強化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自主管理能力,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水準,並持續與本府工程主辦機關合作,以源頭管理方式降低公共工程施工風險,避免職業災害發生。